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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家不发货怎么治他们

查看人数:发布时间:2021-10-06 17:03:07

内容详情

亲爱的商家:

随着社会物流的快速发展和天猫商家配送能力的不断提高,消费者的物流体验逐渐提高,但消费者也对物流的及时性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为了不断提升消费者在天猫购物中的物流体验,天猫将延迟发货规则的实施细则升级为天猫物流时效管理规范。

本次调整将于2020年8月18日公示。规则的主要变更点及相应的生效时间如下:

(1)以下规则调整将于2020年8月25日生效

1.延迟发货规则的实施细则完全升级到天猫物流时效管理规范:

(1)明确规定商户应在买家付款后24小时内上传物流订单号,商户发货后应确保买家在标准时限内收到所购商品;

(2)物流时效性成为影响商品敞口的因素;

(3)严重违反物流时效性、参与营销活动新限制、支付宝账户管控、门店监管;

2.支付新的红包使用范围(购买淘宝实体商品);

3.删除国庆期间订单交付时间为72小时的要求,即国庆期间订单必须在48小时内交付;

(2)以下规则调整将于2020年9月17日生效

1.延期交货赔偿的红包面额计算标准由货物实际成交金额的“30%”调整为“5%”;

2.延期交货的付款方式将根据物流公司返回的信息,按类别逐步升级到天猫的判断和执行(各项目升级时间见上表附件1)。

*为保证规则的顺利过渡,规则试运行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7日。有些订单可能会根据新规定试行(经验补偿按货物实际交易金额的5%进行),以系统通知为准。

3.支付红包新的使用范围(可以扣除淘宝储蓄卡第一个月的开卡费)

(3)以下规则调整将于2020年9月24日生效

1.虚假发货新管理办法(催收后超过24小时不更新)(买方投诉成立后,需支付货物实际成交金额的30%);

2.缺货新管理措施(延迟发货后超过72小时不发货,商家承认缺货等。)(买方投诉成立后,必须按货物实际成交金额的30%支付);

3.同一买卖双方之间的付款时间调整为“24小时内”物流问题付款上限500元;

变更点一:升级后的 天猫物流时效管理规范 详情如下:

天猫物流时效管理规范

第一章 概述

第一个目的

为了全面提升天猫消费物流全环节的服务体验,特制定本规范。

第二个原则

1.除特殊商品(见规则解释第一条)外,商户应制定明确的库存和发货管理措施,确保店铺订单的物流及时性符合本规范的要求。

2.交货信息(包括物流公司、订单号等。)应真实有效,并与消费者的接收信息相对应。

第二章 管理规范

第三条上传物流订单号及发货限制规定

商品类型

上传物流订单号的时效性规则

交货限制的规定

(交货标准见下面的注释)

普通商品

买方付款后24小时内

买方付款后48小时内

定制、预售等特殊情况等。它们分别约定了交货时间

/

在约定的时间内

“交付”是指满足以下标准:

1.物流公司返回的信息(以订单的“物流明细”显示为准)为“已收/已收”,代表发货状态;

2.菜鸟及其合作伙伴提供物流服务的订单的物流明细显示四种状态:“发送到配送中心”、“进入配送中心”、“完成配送包裹”、“包裹已发出后从配送中心发送”状态;

3.如果大尺寸货物的订单是通过物流公司交付的,而该物流公司尚未退回该物流商

第五条【延期交货】订单不符合“交货期限”的,视为延期交货。商家必须以支付红包的形式向买家支付赔偿。除了不同交货期的商品订单,如定制、预售等特殊情况,天猫会根据物流公司返回的信息确定并执行赔偿(各种物品的有效时间参见文末表格附件1)。赔偿红包面额的计算标准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5%,单笔交易比较低不低于5元,比较高不高于50元。

如果延迟交货严重,买方发起投诉,且商家在天猫判断投诉成立前未能主动同意付款或与买方达成协议,除向买方付款外,一般违规每次扣1分(30天内累计分数不超过6分)。

第六条【缺货】订单延迟发货后72小时内未发货,或者商家承认缺货/拒绝发货/要求增加发货的,视为缺货。买方投诉成立后,商家应以支付红包的形式向买方支付。赔偿红包面额的计算标准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%,单笔交易比较低不低于5元,比较高不高于500元。

第七条【虚假发货】按照第三条“发货”标准显示“受理/接受”等信息后24小时内没有物流更新记录的,视为虚假发货。买方投诉成立后,商家应以支付红包的形式向买方支付。赔偿红包面额的计算标准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%,单笔交易比较低不低于5元,比较高不高于500元。同时,天猫还将酌情采取延长自动确认收到虚假发货订单的时间等措施。

第八条在同一个自然日内,同一买卖双方多次交易出现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的,赔偿金额的合并计算不得超过500元。第九条【其他管理办法】天猫还将视情节轻重,采取移除或删除商品、限制参与营销活动、控制支付宝账户、监管门店等措施。

第三章 违规管理

第十条天猫会充分考虑店铺订单的物流时效数据,以及物流时效数据(包括发货、收款、续费、签约时间等)。)会成为影响商品曝光的因素。

第四章 其他影响

第十一条下列情况不支持支付。如果买方提出付款申请,买方和卖方应自行协商处理:

第五章 消费者须知

2.不以生活消费为基础的购买;

3.经新闻媒体曝光、国家行政部门通报或淘宝发现,商品本身或信息涉嫌违法违规。为了保护买家的权益,天猫要求商家立即停止发货;

第十二条投诉录入: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淘宝/手机天猫投诉:“我的淘宝”——“买来的宝贝”——“订单详情”——“投诉商家”。

第十三条红包查看路径:“移动淘宝-我的淘宝-我的订单-待发货/收货/订单明细”或“移动淘宝-我的淘宝-红包卡券-红包”或“移动天猫-我-红包卡券-红包”。

1、 买家存在“滥用会员权利”情形的;

规则解读

淘宝虚拟商品;餐饮卡券、消费卡商城/百货购物卡、购物配送券(购物配送券、大闸蟹券类除外)、电影/表演/体育赛事、本地化生活服务、保险、整车(经销商)、新车/二手车、房屋定制下的部分类别商品(详细类别此处);

1、特殊商品包含:

1)商家通过详情页和工具与买家就交货时间再做约定的情况。具体而言,它包括:

通过天猫预售产品工具和“交付时间设置”工具(如下例)发布的预售商品,交付

支持“预约交付”和“预约交付”交付时效服务的商品属于单独约定交付时间的商品,商家的交付时间不得晚于消费者选择的预约交付日期2:59:59;

如商户因自身大规模营销活动、仓库存储异常(如仓库搬迁、大规模库存)等原因,对商品交付时间有特殊调整要求,并报天猫审批、天猫评估后批准的,交付时间以商户产品详情页描述为准。天猫的评估将根据买家的品牌认知度以及业务规模、运营能力、优惠力度、活动覆盖面、影响区域、交易量等维度综合进行。

如因水灾、火灾、地震、重大政*会议、重大事件等特殊情况,商家对货物的交付时间有特殊调整要求,并报天猫评估后允许,则交付时间以商家产品详情页描述为准。

2)天猫统一调整物流时效(包括发货、收款、续签、签约时间等。)而商家和买家并没有分别约定交货时间。具体而言,它包括:

对于参加淘宝组织的大型营销活动和淘宝专场组织的活动的商品,物流时效性要求以活动要求为准;

2春节前后支付的订单(具体时间以天猫通知周期为准),物流时效要求以专项通知为准;

(3)农村淘宝平台的商品发货时间以集单活动消费者须知为准。

3)对于定制商品,允许商家和买家自行约定交货时间。通过详情页描述有明确交货时间协议的货物,以协议为准;如商家未在详情页描述或双方未约定交货时间,交货时间为买方要求交货后48小时内;如商户详情页描述或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不明确(如从xx天开始,约xx天),则以比较低时限计算交货时间(即视为双方约定的xx天)

2、定制、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包含:

1)同一账户的购买数量与正常生活消费所需数量存在显著差异;

2)使用或组织多个账户进行大额采购;

3)因运营等其他原因购买。

3、非基于生活消费所需进行的购买情形包含:

案件的严重程度将参照以下情况:

1)是否存在因延迟发货/缺货/误发货导致的大量退款申请、投诉或重大负面舆论;

2)商户的店铺交付能力(如及时收款率/店铺及时性达成率等。).此处查看店铺的全链接物流时效数据。

本文转自天猫规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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